關于申報2025年河南省“雙一流”高校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境外培養(yǎng)項目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5年02月23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河南省“雙一流”高校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境外培養(yǎng)項目 2025 年度派出人員遴選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5〕50 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guī)范,在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四)年齡不超過 55 周歲,身心健康。

(五)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教學科研人員,優(yōu)先支持“雙一流”建設或創(chuàng)建學科以及相關支撐學科的主要負責人、青年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等。

(六)申請時須提交擬訪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優(yōu)先支持所在高校與擬訪學單位具有教學科研合作基礎的人員。

(七)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或本項目資助、正在國外進行研修訪學,或即將赴國外進行研修訪學的人員不得申報

二、訪學期限及資助期限

訪學期限一般為3-12個月,具體根據(jù)個人申請、外方邀請函中列明的期限確定。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一般應與訪學期限一致。具體訪學期限及資助期限以錄取文件為準。

三、選派計劃及資助內(nèi)容

我校選派計劃為5人。訪學人員主要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渠道聯(lián)系國外單位派出。資助內(nèi)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nèi)的獎學金。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訪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jīng)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y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xù)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經(jīng)費由省教育廳專項經(jīng)費承擔,如有不足,由所在單位配套補齊。

四、派出與管理

(一)學校對本單位人員承擔管理主體責任。

(二)被錄取人員應于2025年12月31日前派出。省教育廳原則上不受理變更訪學國別、訪學單位及訪學期限的申請。

(三)留學人員在國外訪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guī),自覺接受國內(nèi)所在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定期向學校提交研修報告。

(四)留學人員應與學校簽訂派出協(xié)議并按協(xié)議約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計劃及學校提出的任務和要求,按期回國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后向所學校及省教育廳匯報留學成果。

(五)留學人員如有不符合本通知要求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公序良知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學術道德規(guī)范情節(jié)嚴重等情況,在選拔錄取階段和公派出國留學協(xié)議履行期間查證屬實的,省教育廳有權對當事人采取退回申請、取消資格、終止資助、違約追償?shù)却胧?/span>

五、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

(一)申請表

見附件1。申請人應視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如無相關情況可不填。

(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請將身份證正反面(個人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fā)證機關)同時掃描在同一張A4紙上。

(三)外語水平證明

申請人應提交有效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具體要求由學校自行界定。

(四)國外單位正式邀請信

申報時必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正式邀請信)函一般應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fā),并使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邀請信/函應明確如下內(nèi)容:

1.基本信息:姓名、國內(nèi)單位等;

2.留學身份:訪問學者;

3.留學期限:明確到留學起止年月;

4.留學專業(yè)、課題或研究方向;

5.資金資助情況;

6.外方負責人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lián)系方式。

邀請函內(nèi)容中申請人姓名、留學身份、留學期限、專業(yè)方向及外方簽字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無效邀請函,將導致申請失敗英文以外語種出具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

(五)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應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職稱、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的掃描件。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掃描件可使用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檔案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替代。

(六)外方合作者簡歷

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5年內(nèi)科研、論文發(fā)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歷應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

(七)單位推薦意見表

見附件2。部門推薦意見由申請人所在部門(院、系、所等)針對申請人據(jù)實詳細填寫。單位批準意見由各校負責選拔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認真核對申請人所填信息后填寫,并加蓋學校公章。

(八)其他

學校與擬訪學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合作的佐證材料,申請人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及所在單位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等的相關證明材料,“雙一流”建設或創(chuàng)建學科主要負責人、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等支撐或證明材料。

六、申請受理工作安排

請各單位317日前將《申請表》(附件1)與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2)(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電子版發(fā)至聯(lián)系郵箱,紙質材料報送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522B室。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栗銘

話:0371-65667917

聯(lián)系郵箱:fao@ncwu.edu.cn

附件:

1. 附件1:河南省“雙一流”高校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境外培養(yǎng)項目申請表.docx

2. 附件2:單位推薦意見表.docx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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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