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我校臨時用工進行登記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公安機關要求,從即日起對在我校臨時務工人員進行核實登記,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按照要求認真詳細登記,以便我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送。
要求:
1、內容清晰詳實,字體工整清晰(可打印),使用黑色筆填寫,每人一頁,一式兩份;
2、他人代填的必須經本人核實內容無誤;
4、各單位組織填寫完畢,加蓋單位公章后,務必于本月30日前統(tǒng)一將登記表交送保衛(wèi)處治安科109室。
聯(lián) 系 人:李豐年
聯(lián)系電話:3549(內線)
特此通知
保衛(wèi)處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