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校園安全自查的通知

( 來源:保衛(wèi)處 發(fā)布者:bwc 發(fā)布日期:2011年06月29日 )

校屬各單位:
     2011年暑期即將到來,為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間校園安全工作,嚴防各類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維護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學校公共財產安全,確保師生過一個平安、和諧的暑假,從即日起校屬各單位要在本單位范圍內組織開展一次安全自查活動,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校屬各單位特別是學生宿舍、學生食堂、圖書館、實驗室、配電室、檔案館等防火重點單位,要檢查設置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是否被損壞、遮擋、埋壓、停用、拆除、改動或用于非消防用途,電氣線路是否老化、超負荷運行,辦公電器和儀器設備及其使用安裝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是否超負荷運轉,電源插座使用是否超過其最大額定功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學生及工作人員是否在宿舍、辦公場所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拉亂接電線,食堂使用明火、燃氣是否安全,實驗室存放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規(guī)范、存放是否安全,建筑施工工地、校內生產經營場所是否落實防火責任人和防火措施,新建、翻修建筑及室內裝修是否通過消防審批、驗收等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人員離開宿舍、辦公室時,要對室內電源、電器進行認真檢查,并將電源關閉,防止電器使用不當引發(fā)火災。學生處、總務后勤處、各學院要特別加強假期留校學生管理教育,在開展安全自查時,要明確告知留校學生,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點燃蠟燭、焚燒雜物、亂扔煙頭,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鍋等大功率用電器,嚴禁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氣、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嚴禁使用劣質電源插座,同時,要加大違章電器查收處理力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校屬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決消除各種火災隱患。
    二、開展治安安全自查。校屬各單位要按照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加強安全工作領導,認真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責任人,做好節(jié)假日值班工作,嚴禁脫崗、漏崗和誤崗,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要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確保萬無一失。要重點檢查存放有機密文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重要儀器設備等是否落實相應的管理制度,辦公室內是否存放有現(xiàn)金,防盜門、防盜窗、防盜報警系統(tǒng)等防盜設備是否完好,辦公室、實驗室、財務室、機房及其周圍是否存有治安隱患,門窗及防盜設備損壞的要及時報修,嚴防因領導不重視、措施不落實、責任不到位,發(fā)生盜竊等刑事案件。學生處、總務后勤處、各學院要注意教育提醒學生,放假期間個人貴重物品、現(xiàn)金和存折銀行卡要妥善保管,宿舍內盡量不存放大額現(xiàn)金、筆記本電腦和液晶顯示器等貴重物品,要保管好自己宿舍鑰匙,不隨意轉借他人,留校學生離開宿舍和晚上休息時,要關好門窗,落實基本的防范措施,不在宿舍內留宿非本宿舍人員,不因疏忽大意或不遵守學校管理規(guī)定造成個人財物丟失。
    三、開展重點領域安全自查。校屬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針對性地排查飲食衛(wèi)生、水電設施、校車、鍋爐房、配電室、學生宿舍、教學樓、實驗室、實習工廠、校內施工及生產經營場所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部位的安全隱患,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各項防護措施,加強對操作人員、經營人員的管理和安全教育,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嚴防我校發(fā)生安全事故。

    校屬各單位要按照“認真排查、徹底整治、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對排查到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自改自糾,對重大隱患自身無法解決的,在采取臨時性防護措施的同時,及時報我處或學校研究解決,確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發(fā)生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安全自查及暑假期間,校屬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重大案事件、重大安全隱患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遇有可疑人員或案件線索,及時與我處聯(lián)系,以共同維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同時,我處在假期將嚴格門衛(wèi)管理,加強學校治安防范和校園巡邏,認真組織排查安全隱患,做好24小時值班備勤工作,積極預防各類案事件的發(fā)生。


    保衛(wèi)處24小時值班電話:

    花園校區(qū) 69127210;龍子湖校區(qū) 69310110

 

      保衛(wèi)處        
2011年6月29日
   

更新日期: 201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