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今冬明春校園消防安全專項工作的通知

( 來源:防火安全委員會 發(fā)布者:bwc 發(fā)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

校屬各單位:

依據上級關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歲末年初,各單位要以對師生員工生命財產負責的高度自覺,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和學?!督穸鞔夯馂姆揽毓ぷ鞣桨浮废嚓P工作要求,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控工作。依據“學校統(tǒng)一領導、職能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全面負責、師生共同參與”的指導思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二、各單位要及時排查、整改并堅決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校屬各單位要認真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按照學校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認真夯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完善隱患排查制度,做好防火消防預案,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臺帳,特別要做好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發(fā)生。

三、重點做好專項督查工作

1.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器材管理。包括: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電氣線路是否老化、超負荷運行,不得遮擋消防器材,更不得拆除、改動消防設施。

2.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通道。

3.依規(guī)落實安全措施。包括:食堂使用明火、燃氣是否安全;實驗室存放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規(guī)范;建筑施工工地、校內生產經營場所是否落實防火措施;學生宿舍樓之間、學生宿舍內部及陽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擅動破壞消防設施,違規(guī)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氣、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點蠟燭、焚燒雜物、亂扔煙頭等隱患。

4.加強辦公、實驗等場所安全管理。人員離開辦公室、實驗室、教室時,要對室內電源、電器進行檢查,關閉電源,防止電器使用不當引發(fā)火災。

5.定期檢查消防設施使用情況。包括: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設備是否完好,使用人員是否正常操作等。

四、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1.校屬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是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堅決避免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發(fā)生火災事故。對發(fā)生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據事實進行責任追究。

2.校屬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認真組織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對情況復雜、涉及面大、暫無法整改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保衛(wèi)處,并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將本單位①消防安全隱患自查結果,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報告,③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聯(lián)系方式,④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臺帳等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簽字)后報校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保衛(wèi)處)。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龍子湖校區(qū):弓永衛(wèi)老師,聯(lián)系電話:65310111,13673651688,辦公地點:龍子湖校區(qū)9號學生宿舍樓東側9125室;

花  園校區(qū):李  科老師,聯(lián)系電話:65790241,18638555866,辦公地點:花園校區(qū)團委樓1樓109室。

3.學校近期將組織開展全校性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未按時提交相關材料的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防火安全委員會

                       2017年12月21日

 

更新日期: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