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9號),現(xiàn)組織2023年度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現(xiàn)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個人申報
1.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9號)(附件1)文件要求,參加新增導師遴選人員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申請培養(yǎng)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附件2),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相應博士點所在招生單位。
2.近五年科研成果統(tǒng)計時間為: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近三年科研成果統(tǒng)計時間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各博士點所在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各博士點所在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滿足條件的教師申報,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新增導師遴選人員,并組織校外專家評審新增導師遴選人員資格。于6月5日前,將新增導師遴選人員結果報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復核
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復核申請材料,并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四、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五、各學院報研究生院材料
1.申請材料紙質版1份(A4雙面打印且需招生單位院長簽字、蓋章),電子版1份(文件名為:學院代碼+學院名稱);
2.匯總表紙質版1份(學位點所在學院簽字、蓋章,見附件3);電子版1份(文件名為:學院代碼+學院名稱);
3.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議1份。
紙質材料交至龍子湖校區(qū)綜合樓北411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子版打包后發(fā)至郵箱:haochengwen@ncwu.edu.cn
聯(lián)系人:郝鋮文 聯(lián)系電話:0371-69127478
六、對材料的補充說明
1.論文附檢索證明或檢索頁;
2.專利授權證書應為有效專利(欠費無效或已轉讓專利視為虛假材料);
3.經(jīng)費到賬需財務蓋章;
4.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9號).pdf
附件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申請培養(yǎng)博士生指導教師簡況表.docx
附件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3年博導遴選通過人員匯總表.xlsx
附件四:博士點所在招生單位聯(lián)系方式.pdf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