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華水黨﹝2019﹞41號)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因私出國(境)證件的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視。要將信息統(tǒng)計工作要求傳達到本單位所有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含副處級以上干部),并督促如實填報本人持有的因私出國(境)證件信息(包括: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2.加強管理。各單位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華水黨﹝2019﹞41號)精神,加強本單位教職工因私出國(境)的管理工作。
3.匯總填寫《因私出國(境)證件信息表》(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4月7日以前報送人事處(綜合實驗南樓501A),電子版發(fā)送至renshi@ncwu.edu.cn。
附件:因私出國(境)證件信息表.xls
人事處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