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書院:
為激勵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勞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21〕310號)要求、《河南省省級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教〔2022〕118號)和《河南省學生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豫教財〔2023〕171號)有關規(guī)定,以及《河南省學生資助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高校學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校2023-202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shù)分配
我校2023-2024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1289名,預算金額644.5萬元,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根據(jù)“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農(nóng)林水地礦油核等學科專業(yè)為主、管理績效較好院系傾斜的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各學院(書院)國家助學金名額進行分配(見附件1)。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4.學習勤奮、刻苦,熱愛所學專業(y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
5.身心健康,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符合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殊困難、比較困難或一般困難檔;
7.學年學習積分和綜合積分年級專業(yè)排名均位于前25%以內(nèi)。根據(jù)分配名額,各學院(書院)應按照學生學習積分年級專業(yè)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評名單。
8.同一學年內(nèi),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得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四、評審要求及上報時間
1.各學院(書院)要成立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審批。
3.各學院(書院)在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至少六天),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行為。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提出今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4.2024年9月23日前,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條件的學生務必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在線》手機版(掃碼也可手機登錄網(wǎng)址http://gxzizhu.jyt.henan.gov.cn/xszx/login/10078)完善個人信息并提出申請等待輔導員及院系審核,具體操作規(guī)范詳見附件(國家獎助學金網(wǎng)上申請操作指南)。學生本人等待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自行網(wǎng)上打印《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5.各學院(書院)將本院評審結(jié)果公示無異議后,務必于2024年10月7日前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業(yè)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ywxt.gxzz.haedu.gov.cn)完成輔導員審核、學院審核。
10月8日-10月14日,經(jīng)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的各學院(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nèi)公示。
10月15日數(shù)據(jù)報送省資助中心。
6.在學院(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nèi)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的,取消推薦資格。
7.各學院(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見附件2,正文采用三號仿宋、一級標題采用三號黑體),要全面反映評審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好的經(jīng)驗、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并于2024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將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jié)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獎助管理科(龍子湖校區(qū)文體活動中心210房間)。
五、填表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需雙面打印,工整填寫,內(nèi)容須填寫完整、蓋章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申請表“學習情況”欄中,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全校采用同一標準:專業(yè)排名填寫,不得出現(xiàn)并列情況;總?cè)藬?shù)和必修課門數(shù)應據(jù)實填寫,不得出現(xiàn)同一專業(yè)下前后總?cè)藬?shù)不一致、必修課門次不符實際等情況。
3.申請表“學生獲獎情況”需據(jù)實填寫,注明獲獎時間、所獲獎項全稱及頒獎單位,不得偽造虛構(gòu)。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視為無效。
4.申請表“申請理由”應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zhì),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理由字數(shù)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內(nèi);達不到最低字數(shù)要求的視為無效申請?!巴扑]人”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導師,其他人無權(quán)推薦。
5.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申請表中凡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人員親筆簽名,不得以私章代替。表格打印出來后需本人親筆簽名;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系)意見”欄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簽名。
6.申請審批表中“院(系)意見”欄加蓋公章之處,須加蓋院(系)行政公章。“院(系)意見”欄不按要求蓋章視為無效申請。
7.申請表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或掃描件打印。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王老師0371—69127225
電子郵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2024-2025學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分配名額.xlsx
附件2 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報告.doc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