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經(jīng)對重修申請情況的統(tǒng)計,現(xiàn)決定以下課程開設重修班: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jīng)濟學原理 、法律基礎、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思想道德修養(yǎng)、高等數(shù)學(2)、概率統(tǒng)計、微積分(2)、微分方程、數(shù)理方程、線性代數(shù)、線性規(guī)劃、數(shù)學分析(2)、復變函數(shù)與積分變換、工程圖學基礎(概論)(土木、水利類)、工程圖學基礎(概論)(機電類)、計算機文化基礎、 大學英語(1)、大學英語(2)、大學英語(3)、大學物理(1)、大學物理(2)、高級語言程序設計(C語言)、高級語言程序設計(QB)、材料力學A(巖土、水工、農(nóng)水、土木工程、工程力學專業(yè))、材料力學B(機械系)、材料力學(動力系)、工程力學、 結構力學A、水工鋼筋混凝土結構(水利系)、鋼筋混凝土結構B(巖工系)、工程測量學、工程結構可靠度、工程經(jīng)濟學、水力學A、PLC原理及應用、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術、材料加工冶金傳輸原理、工程機械、制造技術基礎、電工技術、電工與電子技術、數(shù)字電子技術、工程熱力學(環(huán)工系)、宏觀經(jīng)濟學、軍事理論。申請以上課程重修的學生,直接到課程重修班上課(重修班上課課表詳細情況登陸教務網(wǎng)絡管理系統(tǒng)查詢)。
沒有開設課程重修班而隨低年級重修的學生,到所在系教學秘書處領取《重修聽課證》,到課程教學班報到(由任課教師登記備案)。
說明:1.已申請重修2005級所開課程,如:高等數(shù)學(1)、計算機文化基礎、高等代數(shù)(1)、數(shù)學分析(1)等,而又沒有開設重修班的,請自學,本學期末參加考試(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2.申請重修工程圖學基礎(1)、工程圖學基礎(2)、工程圖學基礎的學生均參加工程圖學基礎重修班學習、考試,工程圖學基礎(1)、工程圖學基礎(2)都不及格的學生,重修班考試成績認定為工程圖學基礎(1)的成績,對工程圖學基礎(2)學生本人于2005年10月14日到教務科登記,本學期末參加考試(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3.申請重修工程力學(1)、工程力學(2)、工程力學(上)、工程力學(下)、工程力學的學生均參加工程力學重修班學習、考試,工程力學(1)、工程力學(2)都不及格的學生,重修班考試成績認定為工程力學(1)的成績,工程力學(上)、工程力學(下)都不及格的學生,重修班考試成績認定為工程力學(上)的成績,對工程力學(下)學生本人于2005年10月14日到教務科登記,本學期末參加考試(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請參加重修的學生按以上要求進行!
教務科
200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