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部:
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和教學工作安排,現(xiàn)將2008~2009學年第一學期補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補考時間
補考時間定于開學后第一周周六~第二周內,即9月6日~14日期間進行。
二、補考學生范圍
2007~2008學年第二學期考試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的學生方可參加此次課程補考,凡課程考試缺考、曠考、已辦理緩考、因課程考試作弊或違紀成績記零分的學生不允許參加課程補考。
三、補考課程范圍
2007~2008學年第二學期教學執(zhí)行計劃中的所有考試課程。
四、補考組織工作
考試課程的補考由教務處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查課程及各類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不及格的學生在辦理重新學習手續(xù)后,可跟隨本專業(yè)低年級進行重新學習;全校公共選修課不及格者可按本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要求,選擇全校公共選修課中的其他課程進行修讀(選課工作按學校統(tǒng)一安排進行)。
五、補考要求
參加課程補考的學生須持本人考試證按時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曠考處理。
各學院、系須采取有效途徑使本單位學生能獲悉2007~2008學年第二學期個人各門課程初次考核成績,并要求有關學生為補考做好充分準備。
教務處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