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jù)《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現(xiàn)將我校考點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英語四級(CET4)、英語六級(CET6)。
二、考試時間:四級考試時間: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開考;
六級考試時間: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開考。
三、收費標準:按豫發(fā)改收費函[2008]154號規(guī)定執(zhí)行,各科目報名費均為25元/人。
四、報名資格:
①2006級建筑學、2007~2009級日校本科生,2009級日校專升本學生,2008、2009級日校專科學生,在校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四級考試;
②凡取得CET4合格證書或CET4成績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日校本科、???/SPAN>、研究生可報名參加六級考試(日校專科、本科生須在我校參加CET4考試通過);
③不得越級報名,并且一人只能報考一個級別;
④只接收我校在籍學生報名。
五、報名方法:
1、在校日校本科生報名方法:
(1)學生網(wǎng)上報名(9月16日8:00至9月20日8:00):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點擊進入【學生成績】->點擊進入【等級考試報名】,在右邊欄目中查看個人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下方列表中的相應語言級別后的【報名】,狀態(tài)顯示“已受理”表示網(wǎng)上報名成功;點擊【取消】則可以取消報名。
(2)確認報名資格:各學院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客戶端->點擊進入【學生成績子系統(tǒng)】,選擇本學期->點擊進入【等級考試】->點擊進入【確認等級考試報名學生】,選擇類別“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分別選擇CET-4和CET-6,在下面左上部列表中顯示的“已報名學生”中選定學生,點擊向右箭頭,即可將選定的學生移入右邊列表“已確認學生”(即確認其可以報名),否則,右邊選定移到左上部列表中,表示其網(wǎng)上報名但未批準。
(3)學生上網(wǎng)確認報名結果: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在【學生成績】->【等級考試報名】菜單中,查看報名狀態(tài),相應級別后顯示“已批準未交費”,則說明網(wǎng)上報名成功。
(4)學院統(tǒng)一組織收費:各學院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客戶端,點擊進入點擊進入【等級考試】->【查看網(wǎng)上報名學生名單】,選擇類別“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選擇“考試時間”為“2010年12月”,不選擇年級,選擇“已確認”,點擊“檢索”,可以打印各班確認的報名結果,然后可自行設計收費步驟。
(5)上報報名情況統(tǒng)計表:各學院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客戶端,點擊進入【等級考試】->【統(tǒng)計等級考試報名情況(二)】,選擇類別“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選擇“等級”(選擇后考試時間顯示為“2010年12月”),選擇年級,點擊“檢索”,點擊“打印”(不要再選擇專業(yè)和班級),蓋學院章后于9月25日下午16時前交到講堂三南門辦公室李老師處。
(6)帶照片的簽字校對:各學院于9月27日下午16時到講堂三南門辦公室領取帶照片校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于9月30日下午16時前準時交回。未按時交回默認為全部校對無誤。
2、在校研究生、國際教育學院(含嵩山學院)、軟件學院、水利職業(yè)學院學生報名由所屬單位組織,報名數(shù)據(jù)錄入附件《其他學生專用報名匯總表》(見網(wǎng)上通知中附件,要準確規(guī)范),打印紙質匯總表蓋章后于9月20日下午16時前交到講堂三南門辦公室李老師處,同時電子匯總表發(fā)至郵箱:LLF@ncwu.edu.cn。此部分學生數(shù)碼照片采集和校對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組織。注:考生數(shù)碼照片要求(點擊進入)。
3、報名費:各單位教學秘書將收齊的學生報名費存入中國工商銀行的指定賬戶:6222081702000660537 (戶名:王俊梅),于9月25日下午17時之前將銀行存款回執(zhí)單交回行政樓111房間王老師處。
六、注意事項
(1)不接受非我校學生報名,不接受學生單獨報名;嚴禁我校學生在外報名。
(2)已獲得CET4證書或CET4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者方可報考CET6,不得越級報名,也不得同時報考兩個級別。我??键c將自動取消不符合報名資格學生的報名結果。
(3)我校在校學生信息以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的信息為準,如發(fā)現(xiàn)教務系統(tǒng)中學籍信息與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的不一致,請向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反饋,由學院教學秘書統(tǒng)一報送至講堂三南門辦公室李老師處。
(4)逾期不予接收任何理由的補報名;報名信息上報上級單位后,一律不得更改。
(5)我??忌宦蓱{考試證(或學生證)、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
(6)請各學院嚴格按時做好報名工作。按照誰報名、誰校對、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報名。
附件:其他學生專用報名匯總表.xls
考生必讀:
教務處
2010年9月15日